2020-04-30 自由時報 羅綺
政府發展綠能發電,其中太陽光電板使用壽命可達廿年,預計二○三五年將有超過十萬公噸「退役」,環保署「提前部署」,建置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清除體系,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需預繳回收清理費用、委託專業機構處理,若任意棄置廢太陽光電板,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環保署昨宣布太陽光電板的回收機制上路,而三月已首先試辦第一 批回收作業,主要是澎湖太陽光電設置場所所淘汰五十片電板。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廢太陽光電板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是環保署與經濟部能源局聯手推動,由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預繳回收清理費用,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進行回收,環保署協助發電業者展開自主回收機制。
由於目前每一片太陽光電板都有註冊序號,申請清運時只須提出序號,經核對序號無誤就可以進行回收作業。
賴瑩瑩表示,目前台灣有三間處理廠可處理廢太陽光電板,若未來有大量太陽光電板使用年限到期,也不排除會再有專門處理廠負責回收業務。
賴瑩瑩提醒,若是破損不完整、或是沒序號的太陽光電板,屬於產業的事業廢棄物,不屬於回收系統處理;業者若任意棄置廢棄太陽光電板,或透過不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鍰。
廢管處指出,太陽光電板主要成分玻璃占七十四.一六%、鋁十.三%、矽三.三五%、銅○.五七%,貴重金屬及其他塑膠,經適當分類拆解後,具有回收再利用價值。
我國綠能政策規劃二○二五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廿%,其中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目標20GW,由於太陽光電板生命週期為廿年,預估二○二三年廢棄量達一萬公噸、二○三五年將超過十萬公噸。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69328
以上資料來源為自由時報電子報,其著作權皆屬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敬請告知!